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更新T1行李分拣系统设备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政府资金 ,出资比例为 50%、50% ,招标人为 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更新T1航站楼两套行李分拣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更新T1航站楼两套行李分拣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李处理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行李处理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全部被拒绝。所投产品(行李处理系统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还处于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证明或通告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产品要求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目录中制造商所生产的。
3.1.2业绩要求:具备行李传送设备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06至2025-02-11,每日 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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