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校园学子公司建设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投标人负责授权区域内学子公司的建设,包括人员招募、骨干选拔、补贴发放、团队管理、营销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本次招标预估采购金额400万元(不含税),拟中标2名投标人,第一名中标份额60%,第二名中标份额40%。服务地点:河北全省12个地市。
……
1.2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服务费系数(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33%,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下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单项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直销队伍组建类实施经验。(实施经验证明材料中至少包含组织招募直销队员或建设组建营销团队(队伍)或组织营销活动等相关内容)。
2.1.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并至少具备1项直销团队组建类项目实施经验。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各地市至少各配备1名驻场人员,且所配备的驻场人员均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
2.1.6. 投标人须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资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予以保密,如因服务人员发生泄密事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1.7.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