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受某公司的委托,对“某公司储能项目站用变系统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某公司储能项目站用变系统物资采购
2.2项目编号:GHL
2.3供货周期:以满足采购人需求为准
2.4供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2.5磋商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共1个标段。
2.6预算金额:90万元
下表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站用变系统 |
项 |
1 |
具体明细详见竞争性磋商 文件第五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即: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信用截图、信用报告,且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注:若供应商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投标(响应)行为进行评价,情节恶劣的,将被列入材料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响应);
4.磋商办法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5.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5日18:00至2025年02月1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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