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M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钢筋、钢绞线材料采购(甬金高速改扩建(金华段))(重新招标)已经项目业主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TJ02标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钢筋、钢绞线材料采购(甬金高速改扩建(金华段))(重新招标)。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2个合同包,GJ、GJX合同包的中标人与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 数量 |
使用项目 |
交货期 |
1 |
GJ |
光圆钢筋 |
HPB300 |
吨 |
2700 |
甬金高速改扩建(金华段)2标 |
实际供货之日起至2027.11 |
带肋钢筋 |
HRB400 |
吨 |
24800 |
||||
2 |
GJX |
钢绞线 |
Φ15.2 |
吨 |
900 |
注: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需求。
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TJ02标项目经理部;
到货地址: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TJ02标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或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工程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采购总量应明晰可辨)。
(1)GJ合同包单个合同销售业绩合同价不低于5000万元的不少于1个;
(2)GJX合同包单个合同销售业绩合同价不低于200万元的不少于1个。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
(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近3年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可现场查验);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多 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多 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不平衡报价规定:同一个合同包涉及多个施工地点(或项目),如投标人各项投标报价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招标人在结合其他投标人报价情况有权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其不平衡报价,以确保同一合同包中各施工点(或项目)单价相对合理,投标人应予以响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2-06 至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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