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安市上湖创新区新城路建设工程及2025年度零星工程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3.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百分比的费率报价方式,最高限价(费率)为7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则为无效标。
检测服务计费基价为依据“《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113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新增部分检测项目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第2号)、《关于调整增补一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第1号),最终按实际检测的工作量乘以所报费率确定材料检测服务费。
关于缺项部分参照《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交质公8号)”的定价,按以下约定结算检测服务费:
①虽无适用于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委托人核定单价:
②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价,但公路检测收费标准有对应收费价格(交质公8号文)的,将道路、桥梁、排水类工程检测收费标准与公路检测收费标准价格对比后的下浮率算术平均后乘以公路已有对应项目的检测收费标准作为该项目的收费单价。
③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价,也无其他参照价格的,根据受托人所报单价同等水平或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委托人核定单价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单价。
竞谈需求:详见竞谈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谈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交易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竞谈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交易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证书中须包含市政工程检测项目,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备案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交易响应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保证材料检测不影响施工进度。
三、获取竞谈文件
时间:2025年 1月26日至2025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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