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东扶路(丹江大道-规划路)段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四次)已由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号为:邓发改审批〔2022〕51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邓州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东扶路(丹江大道-规划路)段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四次)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预算金额:8461769.95元
2.4、建设地点:邓州市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新注册的公司以财务报表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参加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7日8时00分至2025年2月1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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