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汉市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第一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监理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广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行审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行审1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汉市汉州街道顺和社区
2.2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98.33亩,项目针对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及修复配套排水管网系统及配套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规模为日处理150吨(含水率80%的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污泥干化处置设施;2、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完善及修复配套排水管网1370米、检查井,提升泵、井等基础设施,对破除路面进行恢复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及保修期内全部监理服务。
2.4项目投资:建安工程费36377693.51元。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5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1 月 27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5年02 月21 日11时00分00秒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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