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殷公开
2、项目名称: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区铜冶片区事务中心安阳新型化工产业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园区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9,593,552.00元
最高限价:39593552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殷公开-2025-1-1 |
安阳新型化工产业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园区消防装备器材采购) |
39593552 |
39593552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5.2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90日供货安装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8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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