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 芜湖龙湖城市更新运营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包含但不限于注塑、喷涂、分装、顶棚、座椅、副车架、开卷、冲焊、标准车间及标准库房等生产车间,危废站、污水站(含工艺及设备)、综合消防站等公用配套设施,综合楼、倒班楼、生活楼、餐饮中心、门卫、停车场等生产生活辅助建筑设施,以及园内道路(含铺装)、水电、照明、通讯、围墙,景观绿化等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园区占地约132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 。
3.项目建设地点: 芜湖市三山经开区 。
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约189060万元 (监理费700万元)。
5.资金来源: 国企自筹 。
6.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暂定510个日历天,具体随工程施工工期确定,增加或减少对监理费率不产生影响) 。
7.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
8.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0.37%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个合同工程造价9.5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类新建项目监理(或含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 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01 月 27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5 年 02 月 18 日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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