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都昌县 2024年重点堤防水毁应急修复 工程 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都昌县 2024年水毁工程修复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安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监理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都昌县 土塘 镇 等沿湖乡镇 ;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监理费为 14 万 元(含平行监测费);
2.3标段划分: 1个监理标;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3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5 年 5 月 30 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 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或 以上资质 ;
(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 5)拟投入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 人。上述人员总数不得少于 6 人 , 拟投入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均须提供开标前连续 6个月的(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 应能查证属实,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 的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 5 年 02 月 18 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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