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峪口煤矿原煤委托代加工服务项目询比采购(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古交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炉峪口煤矿原煤委托代加工服务项目询比采购(第2次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炉峪口煤矿。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原煤全入洗要求,为解决炉峪口煤矿原煤的洗选问题 ,提高产品质量及综合经济效益,进一步适应市场需要,需对炉峪口煤矿原煤进行委托加工,以达到矿利润最大化。2025年我方预计入洗原煤90万吨(主要加工为2、3#、9#煤)、矸石处置预计45万吨。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标段 炉峪口煤矿原煤委托代加工询比采购:
标段(包)内容:受托方利用其选煤厂(或联合选煤厂)为我方加工原煤生产出我方要求的合格产品。我方按吨原煤付给加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保险、职工培训,药剂水费、排污费、安全管理及设备、设施运行中所需的材料、配件、维修等有关费用等)。受托方需具有合法有效洗选手续,委托期间不得从事我方以外的洗选业务。
原煤、产品煤运输由招标方承担;矸石处置由中标方承担,矸石运输由招标方组织承运。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古交市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标段炉峪口煤矿原煤委托代加工询比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组成的联合体;
3.2供应商资质要求:洗选加工场地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取水许可证;
3.3供应商矸石处置场地要求:
3.3.1如果是填埋处置:
3.3.1.1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填埋场地不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3.2如果是综合利用:
3.3.2.1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4供应商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原煤加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并提供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1-24 18:00至2025-01-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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