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区流水岩、高山和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4﹞2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永川区朱沱镇、何埂镇、仙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川区流水岩、高山和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流水岩、高山和东风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附属建筑物,完善雨水情、安全监测等设施,全面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实施标准化管理,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95.14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区流水岩、高山和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实施方式为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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