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遵义市分行增补入围律师事务所项目。
2、服务期限:3年(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入围15家律师事务所代理我行不良贷款诉讼、执行等工作。
4、服务地点:贵州省内。
5、中标原则: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前15的投标人入围。为保证项目的充分竞争性,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小于入围数量时,入围数量将减少为 n-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数量为n)。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 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4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变相转包、分包。
五、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2投标人拟派项目主办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2日,9时00分至下午 17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不予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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