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48057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5.480572万元
采购需求:
对丰县飞龙湖、沙支河景观绿地进行社会化管养,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所附证明材料须包含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10月-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工程师证书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不含开标当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供应商23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不含开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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