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项目内容:
市公司本部和辽阳东路职工食堂服务,派驻的运营团队,市公司本部不低于8人(含8人),辽阳东路3号不低于3人(含3人),包括但不限于厨师长、厨师、面点师、面点工、切配工、洗碗工、内勤兼管理等。供应商派驻团队成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服务期:1年。
招标控制价:
全年招标采购最高限价共计98.78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8.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2外包公司应对具备条件的长期固定的员工购买工伤险,不具备购买工伤保险条件的要购买雇主责任险及团体人身意外险。外包人员购买的工伤险和雇主责任险及团体人身意外险,整体额度不低于180万元。
5、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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