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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2025-2026年基站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朝阳市 日期:2025-01-23 资质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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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2025-2026年基站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10237),招标人(标段一至标段五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标段六至标段十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计划采购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2025-2026年基站代维服务。其中标段一至标段五区域为北京铁塔、北京联通联合招标,采购内容包含基础维护、修理及维护整治服务、智联业务及能源业务;标段六至标段十由北京铁塔承接北京联通相应区域基站设备及自有配套维护,将机房配套、室分、智联业务、能源业务及承接的联通设备代维服务统一整合,统一采购。本次采购涉及铁塔公司宏站约30000座,室分面积约4200万平米及智联业务、能源业务、联通设备等代维服务,涉及联通公司宏站约12000座,室分信源约18000个。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或达到框架金额上限。

1.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基础代维部分采购预算不含税22710.04万元,修理部分采购预算不含税12091.08万元,投资整治部分采购预算不含税14540.92万元,总预算不含税金额为49342.03万元。

1.1.3保修期:自交付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1.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1.2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铁塔区域

联通区域

铁塔部分(不含税,万元)

联通部分(不含税,万元)

不含税合计(万元)

一体成本

一体投资

大包塔成本

大包塔投资

行拓成本

能源成本

能源投资

代维部分

维修部分

整治部分

城区、朝阳、顺义

四区、五区、七区

2255.9

1447.39

457.55

361.18

197.18

171.25

31.95

1718.25

131.71

245.86

7018.21

顺义、昌平、通州

顺义、昌平、通州

2236.34

1367.76

215.46

170.08

169.66

272.73

35.12

1265.53

97.01

48.5

5878.21

城区、海淀

二区、三区、八区

2045.66

1355.21

235.74

186.09

136.48

150.22

39.03

1357.68

104.07

52.04

5662.22

平谷、怀柔、密云

平谷、怀柔、密云

1915.69

1277.54

74.15

58.53

224.32

345.47

30.1

668.14

51.22

25.61

4670.78

大兴、亦庄、通州

大兴、亦庄、通州

1508.61

824.99

171.74

135.57

122.15

125.73

30.63

730.4

55.99

27.99

3733.81

丰台、朝阳

四区、五区、七区

3028.18

1292.87

550.7

434.72

94.25

134.04

32.46

/

/

/

5567.22

海淀、昌平

二区、昌平

3209.75

1353.17

190.12

150.07

127.43

271.71

50.62

/

/

/

5352.87

丰台、西区、房山

三区、八区、房山

2655.26

1192.94

346.64

273.64

95.38

178.7

37.36

/

/

/

4779.92

大兴、房山

大兴、房山

2270.66

981.42

181.24

143.07

156.08

138.63

12.96

/

/

/

3884.06

西区、延庆

门头沟、延庆

1584

785.14

38.66

30.52

150.05

187.6

18.78

/

/

/

2794.74

合计

22710.05

11878.45

2462

1943.47

1473

1976.06

319

5740

440

400

49342.03

其中,标段一对应上表范围内的北京联通移动网基站小规模投资类项目,以及标段一至五对应上表范围之外的北京联通移动网基站小规模投资类项目,均属于标段一代维工作范围。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最多中标一个标段。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标段一至标段五各标段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至标段五各标段铁塔部分和联通基础代维最高投标限价折扣均为 100%(其中联通代维部分在代维部分预算×100%基础上报折扣,联通维修部分在维修部分预算×85%基础上报折扣,联通整治部分在整治部分预算×44%基础上报折扣),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标段六至标段十各标段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综合代维服务(一体及联通设备成本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分别为标段六:3028.18万元 ,标段七:3209.75万元,标段八:2655.26万元,标段九:2270.66万元,标段十:1584万元 ,各标段代维服务(大包塔、两翼部分和一体投资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折扣均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标准价格:详见公告附件1。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至标段五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限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备同类项目(4G或5G移动网络设备代维或机房配套代维或室分代维)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

2.1.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对于不可重复配置、复用的人员,若重复配置、复用则均不计取。(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投标段所配备的人员至少满足以下数量及持证要求)

2.1.9.1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角色

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

1名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项目负责人

铁塔、联通各1名

均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技术负责人

铁塔、联通各1名

均具备下述任意部门(各部委、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各省市人事局)颁发的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负责人

铁塔、联通各1名

均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铁塔、联通各1名

均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9.2实施人员

标段

需配置总人数

铁塔部分实施人员数量

联通部分实施人员数量

铁塔与联通共用人员上限(限非支撑人员)

总人数(含与联通共用)

配套班组

维护整治及修理

室分班组

支撑人员

总人数(含与铁塔共用)

147

98

49

33

8

8

70

21

127

84

42

28

7

7

61

18

124

89

45

30

7

7

49

14

99

75

38

25

6

6

34

10

83

54

27

19

4

4

41

12

铁塔部分实施人员持证要求:

标段

专业持证要求

(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低压电工证

登高

其中同时具备低压电工证和登高

电焊

制冷

有限空间

气焊

49

30

21

5

5

3

42

26

18

5

5

3

45

27

19

5

5

3

38

23

16

4

4

3

27

17

12

3

3

2

联通部分实施人员持证要求:

标段

专业持证要求

(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低压电工证

登高

电焊

制冷

有限空间

气焊

21

21

2

2

1

19

19

2

2

1

15

15

2

2

1

11

11

2

2

1

13

13

2

2

1

2.1.9.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成立北京铁塔专项重要通信保障队伍,7*24小时响应任务。在日常维护作业的同时,完成各项重要通信保障相关任务,如遇支援外省情况,可随时调配。

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队伍人数不少于维护人员总人数的30%,全部持有电工证,持有登高证不少于2人、持有空调制冷证不少于1人,持有焊工证不少于1人;

(2)应急队伍人员需具备FSU安装修复能力、应急发电能力、开关电源修复能力、外市电抢修能力、空调修理修复能力,熟悉运营商主设备;

(3)队伍人员应可通过招标人委托公安机关发起的政审,无违法犯罪记录。

(4)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可进行保障的队伍人员数量不少于队伍人员总数的80%。

2.1.10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本项目各标段配置车辆,数量要求如下:

标段

车辆(台)

61

55

51

42

33

2.1.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驻点要求及库房要求:

(1)驻点要求:投标人具备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所投标段涉及的不同的行政区,在至少2个行政区内各设立不少于一个代维驻点。

(2)库房要求:投标人具备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所投标段设立面积不少于500平米(含)的库房。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 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 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 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18)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六至标段十

2.6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6.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限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6.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6.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备同类项目(4G或5G移动网络设备代维或机房配套代维或室分代维)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

2.6.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对于不可重复配置、复用的人员,若重复配置、复用则均不计取。(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投标段所配备的人员至少满足以下数量及持证要求)

2.6.9.1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角色

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

1名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项目负责人

1名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技术负责人

1名

具备下述任意部门(各部委、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各省市人事局)颁发的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负责人

1名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名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6.9.2实施人员

标段

需配置总人数

维护班组

维护整治及修理

室分班组

支撑人员

123

58

31

23

11

120

57

30

22

11

101

48

26

19

8

85

43

23

12

7

62

29

17

10

6

实施人员持证要求:

标段

专业持证要求

(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低压电工证

登高

其中同时具备低压电工证和登高

电焊

制冷

有限空间

气焊

62

37

25

7

7

4

60

36

25

6

6

4

51

31

21

6

6

4

43

26

18

5

5

3

31

19

13

4

4

2

2.6.9.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成立北京铁塔专项重要通信保障队伍,7*24小时响应任务。在日常维护作业的同时,完成各项重要通信保障相关任务,如遇支援外省情况,可随时调配。

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队伍人数不少于维护人员总人数的30%,全部持有电工证,持有登高证不少于2人、持有空调制冷证不少于1人,持有焊工证不少于1人;

(2)应急队伍人员需具备FSU安装修复能力、应急发电能力、开关电源修复能力、外市电抢修能力、空调修理修复能力,熟悉运营商主设备;

(3)队伍人员应可通过招标人委托公安机关发起的政审,无违法犯罪记录。

(4)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可进行保障的队伍人员数量不少于队伍人员总数的80%。

2.6.10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本项目各标段配置车辆,数量要求如下:

标段

车辆(台)

51

50

42

35

28

2.6.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驻点要求及库房要求:

(1)驻点要求:投标人具备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所投标段涉及的不同的行政区,在至少2个行政区内各设立不少于一个代维驻点。

(2)库房要求:投标人具备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为所投标段设立面积不少于500平米(含)的库房。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 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 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 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3日23时00分至2025年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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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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