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3-WG-2号地块(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3-WG-2号地块(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备〔2023〕1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建三局星湖苏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建三局星湖苏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3-WG-2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监理(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新城景周街南侧、龙翔路西侧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总建筑面积约128817.2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698.09 ㎡、最大建筑高度59.5m、最大单跨跨度20m,建筑最高19层,受监工程建安费约90500 万元。
2.3招标范围苏地2023-WG-2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 |
苏地2023-WG-2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监理 |
苏地2023-WG-2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320.5 |
94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6□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1-23 00:00至2025-02-08 23: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02-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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