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锦北灌区“十五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锦北灌区“十五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招标人为宜春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规划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4.37万亩,分为锦惠灌片、上游灌片、樟碧、曾家桥灌片四个灌溉片区实施,实施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干支渠整治、渠系建筑物改造及新建(机耕桥、人行桥、涵洞、涵管、节制闸、泄洪闸、倒虹吸管、分水闸、分水管口、跌水、渡槽等)、渠首工程、泵站改造及信息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报告文件及概算编制、项目报批及为完成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工作而必须的其他技术服务等工作。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000100元,投标人应响应承诺此报价,未响应招标人要约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25年5月底前配合完成该项目可研阶段的报批工作。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并通过发改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咨询专业资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并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纳材料;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8)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以上第(1)至(5)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7)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至电子投标文件;第(6)、(8)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9时00分。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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