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 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标号 |
分 标 名 称 |
分 标 编 号 |
1 |
充电设施辅助实施工程采购项目 |
ZN2502-0117-GCKJZB-SJ1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如招标人要求所投产品需具有有效试验报告,则有效试验报告由权威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普通合伙企业、自然人除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普通合伙企业、事业单位除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专用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及包号 |
采购方式 |
厂商要求 |
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
认证证书 |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
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
备注 |
充电设施辅助实施工程采购项目(包一) |
公开招标 |
服务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内,完成过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与招标项目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 |
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 |
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
充电设施辅助实施工程采购项目(包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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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设施辅助实施工程采购项目(包三) |
备注: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3日09:00时至2025年2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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