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镇万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期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岚山镇万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期配电工程项目 已由 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睢政务办备(2025)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岚山镇万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岚山镇万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期配电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岚山镇万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期。
2.1.2 建设规模:岚山镇万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期配电工程,主要包括配电房内部变压器设备、电缆沟施工、室外电缆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约 772.88万元。
2.1.4 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含验收送电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国家“合格 ”标准,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501 号文。
2.2 招标范围:岚山镇万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期配电工程,主要包括配电房内部变压器设备、电缆沟施工、室外电缆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 以 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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