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标段EPCO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配套工程1标段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4〕214号
1.4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标段EPCO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
2.6建设规模: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厂外污水管网,总占地面积1115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3.30平方米。
2.7合同估算价:6772.48万元
2.8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含试运营期3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厂外污水管网,总占地面积1115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3.30平方米。服务范围为合肥新站化工园区B2区内化工企业产生的废水,规划总面积为404.02ha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000立方米/天,配套建设道路、室外给排水、供配电工程、室外照明等附属工程;厂外污水压力管网约5.88km,公共管廊约3.395km,尾水压力管道约0.49km等。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20生化池+深度处理+次酸钠消毒,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板框压滤脱水,除臭系统采用生物除臭工艺。项目总投资约7495.49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④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⑤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无。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他负责人均不可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项合同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
(2)设计日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天及以上。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提供。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4家,其中设计单位、运营单位各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
(3)联合体中承接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3.1.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均须满足3.1.1(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6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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