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交通智控中心维护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30,000.00元
采购包1(交通智控中心维护):
采购包预算金额:4,5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5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交通智控中心维护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4,53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4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按上述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项,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须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c、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d、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服务情况进行合理分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23至2025-02-0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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