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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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经由泰兴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数据备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润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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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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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地点:泰兴市滨江镇日化产业园一期西侧、通园东路北侧 2.2工程规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70177平方米(约105.27亩);新增总建筑面积约940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4000.00㎡(工业厂房约75000.00㎡、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约9000.00㎡),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0000.00㎡。 2.3工期要求: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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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整体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60%,项目分期建设,每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的1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后(含各类专项验收)合格付清尾款。每次付款须经发包人审核后由付款单位付款。设计人应在每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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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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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者[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须具备 / 资质;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拟派所有人员须为在职员工,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承接的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50000㎡的医药类项目相关设计业绩。 注: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总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或四库一平台总建筑面积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或详细设计,否则不予认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未从诚信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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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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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年01月27日1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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