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曲线米山至高平界路域环境整治工程,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高行审字6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高平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高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坪曲线米山至高平界路域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2.2项目编号:SXG
2.3项目规模:坪曲线米山至高平界段路线全长18.236公里,本项目路域环境整治路段为K1+720~K18+200(其中不包含隧道路段 0.48km),路域环境整治全长16公里。起点位于米山镇米西村西北侧,与米兴路平交,后沿坪曲线向东北方向在路侧进行边沟改造、弱电入地、照明、绿化工程等,终点止于建宁乡府底村西南侧。
主要建设内容为:边沟改造工程、弱电入地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项目建设地点:坪曲线高平米山—建宁段
2.6项目总投资额:约9808.90万元
2.7监理服务期:7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未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本投标项目);
3.4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7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16时00分至2025年01月27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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