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县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环资〔2023〕68号、白发改环资〔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河县城关镇胜利村;
2.2工程规模: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库区场地平整、库底防渗系统、渗滤液及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垃圾坝等;
2.3项目投资总额:115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2400000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白河县县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一期;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白河县县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一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白河县县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一期: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白河县县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一期: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3.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3参加资格预审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1-22 09:00起至2025-01-27 09:00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标段名称:白河县县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一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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