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介休市绵山山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已由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介发改审批字【2019】8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介休市财政筹集,招标人为 介休市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介休市绵山山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主要包括危岩清理、堆积体清理、挡土墙工程、 植生袋码放、挂网喷播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养护工程和监测工程等。 2.建设地点:对张兰镇、连福镇原5座石料厂开采企业造成的破坏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 3.计划工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0个月) 4.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介休市绵山山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施工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002介休市绵山山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监理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及后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介休市绵山山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施工
1.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3.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002介休市绵山山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监理
1.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1-22 18:00至2025-01-27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2-1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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