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洛宁竞
2、项目名称:洛宁县交通运输局洛宁东站至同心路连接线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82,852.58元
最高限价:1882852.5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洛宁政采磋商(2025)0002号-1 |
洛宁县交通运输局洛宁东站至同心路连接线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
1882852.58 |
1882852.58 |
是 |
1882852.5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洛宁县城区滨河大道(同心路~洛宁东站),属于道路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总里程8.994公里。主要施工内容为:标线、标志标牌、减速设施、智能预警装置、测速雷达设备、移动式车道临时信号灯等安全警示警告标识和防护设施。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5.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洛财购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861402811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da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35764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