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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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101-440112-04-01-570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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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九龙大道排水管网完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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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九龙大道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之凤湖四路雨水泵井(泵站)及配套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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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九龙大道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之凤湖四路雨水泵井(泵站)及配套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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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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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新建一座雨水泵井、设备井及一座闸槽井,设计规模为Q=9000m3/h(Q=21.6万立方米/天);新建DN1200~d1500泵井雨水出水管沿凤湖四路车行道下敷设至现状雨水渠箱,总长为550米。本工程包含项目相关的施工围蔽、路面修复及管线迁改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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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次新建一座雨水泵井、设备井及一座闸槽井,设计规模为Q=9000m3/h;新建DN1200~d1500泵井雨水出水管沿凤湖四路车行道下敷设至现状雨水渠箱,总长为550米。本工程包含项目相关的施工围蔽、路面修复及管线迁改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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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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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
1121908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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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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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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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1-22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2-13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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