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一 |
新医院搬家服务采购 |
1 |
批 |
490000 |
49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根据实际需求分阶段实施搬迁,在采购人通知具体搬迁时间开始计算,对通知内容要求搬迁的物品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搬迁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6)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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