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人民医院第二院区(金石桥分院)综合楼供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005
3、采购代理编号:SF2025001
4、采购方式:t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5、预算金额:¥636078元
t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20%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标的 预算(元) |
最高 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隆回县人民医院第二院区(金石桥分院)综合楼供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隆回县人民医院第二院区(金石桥分院)综合楼供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636078元 |
636078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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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08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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