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曹妃甸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2#低碳交通能源综合站经营权租赁项目(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区国控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区国控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工业区装备制造园区滨海路与和顺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占地面积约14亩,为一级加油加气高压储氢合建站。
2.2招标范围:曹妃甸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2#低碳交通能源综合站文丰码头综合能源站经营权租赁,详见招标文件。2.3服务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母公司)授权书,且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无法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的,请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主要关联公司)近3年内至少具有1座油气站或油氢站的综合能源站运营(经营)业绩(可以为自有或租赁)。注:近1年内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显示运营(经营)期限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燃气经营许可证书有效期限为准。合同显示运营(经营)期限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燃气经营许可证书有效期限需至少包含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范围;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其他要求: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加油站或加气站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法人章);3.1.6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营项目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2至2025-01-26……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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