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503
项目名称:2024年S217线k54+908-k55+160、k63+049-k68+125段水毁修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监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1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S217线k54+908-k55+160、k63+049-k68+125段水毁修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监理采购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1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31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314.00 |
17,31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S217线k54+908-k55+160、k63+049-k68+125段水毁修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监理采购 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若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为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企业资质,则资质证书的颁发机构应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总监理工程师: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注: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须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2月09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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