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冻品、鲜品采购供应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HS-Z
3、采购项目预算:280000.00元/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起始日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生效日计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10 %,详见采购需求;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个) |
标的预算 (元/年) |
最高限价 (元/年) |
1 |
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冻品、鲜品采购供应项目 |
采购、配送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280000.00 |
280000.00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所供应的商品提供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对应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满足投标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要求,并在联合体承诺书中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且仅允许最多两家组成联合体以便于项目实施。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 20日-1月23日8:3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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