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息财公开******** 2、项目名###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息财公开******** ###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二次一包 ******** ******** 2 息财公开******** ###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二次二包 ******** ******** 3 息财公开******** ###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二次三包 ******** ******** 4 息财公开******** ###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二次四包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包,一包:采购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22辆、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6辆、纯电动垃圾运输车2辆。二包:采购纯电动厢式垃圾车5辆、纯电压缩式垃圾车3辆、纯电自卸式垃圾车(大件垃圾运输车)1辆。三包:采购纯电动转运钩臂车9辆。四包:采购18立方水平压缩站2个、8立方垂直压缩站12个、地坑垃圾站8立方压缩站1个。以上四个包: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及售后全过程服务,详细采购数量及参数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五章;********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规范、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质保期:一至三包:整车质保2年,三电系统质保5年;四包:质保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全资子****及其控股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五、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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