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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电力沈阳市供电公司2025年省管产业第二次物资授权招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地区:沈阳市 日期:2025-01-20 资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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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国网辽宁电力沈阳市供电公司2025年省管产业第二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已由相应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采购。采用公开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本项目的供货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应答人提供优质产品。采购人有权对违反“应答函”承诺的应答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6)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采购应答法》第53条、《采购应答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7)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8)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9)违反“应答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0)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1)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2)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4)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15)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6)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采购应答法》第53条、《采购应答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7)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8)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9)无论应答人是否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应产品《资质业绩核实凭证单》,应答人均应提供有效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20)应答人应自行响应应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6.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16:30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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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国网辽宁电力沈阳市供电公司2025年省管产业第二次物资授权招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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