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编号:HAY
1.2采购代理编号:03-06
1.3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5年度大众市场客户业务及产品需求研究项目
1.4采购内容:2025年大众市场客户业务及产品需求研究项目,对营销策略、行业研究、产品定位、
服务运营等工作重点进行研究,预估大众市场客户流量业务及产品需求研究报告共20期(产出行业
研究报告6期、市场专项研究报告4期、行业信息简报10期)。
1.5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6选包及份额划分:不划分选包,选取1家中选人。
1.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1.3万元(未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
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2.3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大数据市场调研、收集与分析能力,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起至今
至少1个同类咨询服务类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
(1)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如为一次性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
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需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
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同一个框架合同下,金额认定以
合同履行发票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
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须提供发票查验截图,无须提供原发票扫描件
),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2.2.4应答人须承诺提供5人及以上的的咨询服务团队,驻场人员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均须具有大专
及以上学历、且不低于3年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
2.2.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
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7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
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编号:HAY
1.2采购代理编号:03-06
1.3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5年度大众市场客户业务及产品需求研究项目
1.4采购内容:2025年大众市场客户业务及产品需求研究项目,对营销策略、行业研究、产品定位、
服务运营等工作重点进行研究,预估大众市场客户流量业务及产品需求研究报告共20期(产出行业
研究报告6期、市场专项研究报告4期、行业信息简报10期)。
1.5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6选包及份额划分:不划分选包,选取1家中选人。
1.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1.3万元(未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
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2.3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大数据市场调研、收集与分析能力,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起至今
至少1个同类咨询服务类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
(1)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如为一次性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
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需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
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同一个框架合同下,金额认定以
合同履行发票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
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须提供发票查验截图,无须提供原发票扫描件
),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2.2.4应答人须承诺提供5人及以上的的咨询服务团队,驻场人员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均须具有大专
及以上学历、且不低于3年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
2.2.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
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7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
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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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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