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区某部保洁服务(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三明市沙县区某部保洁服务(二次招标) |
1项 |
108000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2年,如服务质量满意度高可顺延1年。供货期期满后,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售后服务情况的验收报告,负责对成交供应商每年进行综合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6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