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
如皋市水资源调度中心2025年采购节日慰问品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14750.0(元)
最高限价:
114750.0(元)
采购需求:
如皋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工会2025年需采购节日慰问品66份,以提货券形式发放给职工。其中:定额支付1800元/份的提货券,共有60份;定额支付1650元/份的提货券,共有1份;定额支付1400元/份的提货券,共有3份;定额支付600元/份的提货券,共有1份;定额支付300元/份的提货券,共有1份。商品必须质优价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方便职工提货,请供货人制作提货券,具体货物清单由采购人与成交供货商确认,所供物资必须为超市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全部货品(包含特价商品,享受超市正常促销活动),提货券的使用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提货凭证可分多次使用,无单次最低使用金额限制及不附加任何限购条件。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为连锁超市(日用品、食品等综合类超市),在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江镇均有实体店可供采购人使用提货券,提供的提货券在本市所有门店均可使用;须提供各连锁门店的地址及门店照片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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