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泰达水业公司南大街东延给水管网工程防洪评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大街东延给水管网工程防洪评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大街东延给水管网工程防洪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1660)南大街东延给水管网工程防洪评价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2.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应包含水利水电,且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②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③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无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书面声明函(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17日09时00分 --- 2025年01月2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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