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吉瓦时以上长时储能电站项目安全评价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泰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吉瓦时以上长时储能电站项目安全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2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吉瓦时以上长时储能电站项目安全评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吉瓦时以上长时储能电站项目安全评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吉瓦时以上长时储能电站项目安全评价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2.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提供资质延期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6.企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加以承诺,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路径:(1)"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中当前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17日09时00分 --- 2025年01月2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4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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