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分水惠和村新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12-510115-04-01-409595】FGQB-06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分水惠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分水惠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请登录)
2.2 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惠和村、分水村两个村,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98134.53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205938.81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2.5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勘察30日历天,设计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以最终的勘察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为准。
2.7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额8亿元或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勘察单位提供。已完成业绩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发包人提供的完工证明)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发包人提供的完工证明签订时间为准。);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额8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业绩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发包人提供的完工证明)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发包人提供的完工证明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8日起,……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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