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 和标段名称 : 江永县石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EPC)项目 。
2.2 建设地点: 江永县桃川镇石枧村 。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泄洪闸拆除重建;冲砂闸拆除重建;新建管理所、配电房、管理区地坪、排水沟等配套设施;新增安全监测、视频监控和预警系统以及水闸信息化智慧等应用体系。 石枧水闸 工程等别属III 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3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 。总投资金额:2904.86万元。
2. 4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中型水闸除险加固 ;
(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
② 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③ 采购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
2. 5 计划工期 : 240(含设计工期)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以及省、市相关标准要求,确保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 “合格或以上工程”的标准( 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2.7其他要求: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必须具备 独立的法人资格, 持有效的 营业执照 。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 资质, 施工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设计、采购、 施工的能力 。
3.4 ? ( B)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指 2019 年 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独立投标人: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的新建水闸或水闸除险加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不含分包业绩 ) ;(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新建水闸或水闸除险加固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不含分包业绩 ) ; (3) 联合体投标人成员(设计单位):至少完成过单个项目概算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的新建水闸或水闸除险加固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不含分包业绩 );
3.5 投标人 拟任 本招标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 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高级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 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 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适用各类水利 工程施工项目 )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 具有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 2 家;
(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法人代表或牵头人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 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6)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98%,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2%。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 发 〔201 8 〕 28 号),凡被列入 水利部 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 平台 黑名单或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 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 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 1 ) 不接受 PPP、B O T 等投融资衍生业绩和分包业绩,施工单位的业绩须由牵头人提供。
( 2 )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 均 不 得 有在建。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自 2024 年 03 月 19 日~ 2024 年 04 月 10 日 9:30 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及附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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