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城北、东江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已由 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祁发改基 2019 130 号和祁发改基 2019 131 号 批准建设, 并经 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祁招 准字 [ 2020 ] 050 号 文件核准,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祁阳县城北、东江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 祁阳县城北六合岭村、祁阳县城东东江村
2.3 建设规模: 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祁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为1.5 × 10 4 m 3 /d ; 截污管道建设总长度约10km ,配套厂外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 1.0 × 10 4 m 3 /d ,项目总投资 12105.88 万元 。
祁阳县东江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为1.0 × 10 4 m 3 /d ;截污管道建设总长度约 3.78km ,配套厂外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 1.0 × 10 4 m 3 /d ,项目总投资 8150.65 万元 。
2.4 项目 设计招标金额: 1824100.00 元人民币;
2.5 资金来源: 自筹 。
2.6 设计工期: 90 日历日 。
2.7 招标范围: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及施工图、效果图,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 及 概算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 须 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 最 近 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编制未办理社保,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 400 元。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1 年 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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