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南郊分公司扩建42000吨油罐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请登录)
1.4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庐江直属库有限公司南郊分公司扩建42000吨油罐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AGZ00090
2.5 建设地点:(请登录)
2.6 建设规模:油罐及消防泵房、消防水罐等总图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3787.493048万元
2.8 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油罐及消防泵房、消防水罐等总图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空压机组(含除油过滤系统)、固定转向连接装置、水罐外保温、油罐及水罐的防腐在招标清单中列入专业工程暂估价,发油鹤管、储罐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在招标清单中列入材料暂估价。其中不在本次承包范围的有:油罐自控系统、雷达液位计、液位警报、多点温度计及智能化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成员分别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①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总罐容2万吨(含)以上或总罐容体积2.2万立方米(含)以上的立式钢制储罐工程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需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原件的扫描件,四者不可缺一。如这四者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及结构形式,还应提供图纸等材料。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不要求。
3.1.5 财务要求:不要求。
3.1.6 信誉要求:(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由联合体中的机电工程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7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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