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1-104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绿色建筑及建筑能效检测。项目业主为无锡城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XDG-2021-104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绿色建筑及建筑能效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21.884226 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检测范围包括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本项目各项需求标准的绿建检测及能效检测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具体内容:外窗玻璃幕墙各项性能、地面防滑、热工检测、保温层构造、空调、灯具、采光、照明、隔声、噪声、声学特性、空气质量、水质、节水效率、太阳能、路面太阳光反射比、屋面太阳光反射比、土壤氡含量、电磁辐射、建筑能效等满足所有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竣工前必须的绿建、能效范围内的各项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括:备案类检测。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提供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 18时 至 2025年01月21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XDG-2021-104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绿色建筑及建筑能效检测。项目业主为无锡城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XDG-2021-104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绿色建筑及建筑能效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21.884226 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检测范围包括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本项目各项需求标准的绿建检测及能效检测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具体内容:外窗玻璃幕墙各项性能、地面防滑、热工检测、保温层构造、空调、灯具、采光、照明、隔声、噪声、声学特性、空气质量、水质、节水效率、太阳能、路面太阳光反射比、屋面太阳光反射比、土壤氡含量、电磁辐射、建筑能效等满足所有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竣工前必须的绿建、能效范围内的各项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括:备案类检测。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提供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 18时 至 2025年01月21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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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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