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苏商开发〔2019〕28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28号),泰州市行政区域内将建立“先考古、后出让”的考古前置工作机制,为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有序实施,现需有考古发掘资质的机构对江苏兴化经济开发区开展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初步划定评估区域面积为8.1平方公里。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所有野外勘探事项,并出具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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