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津地铁 6 号线肿瘤医院站宾水道(卫津南路-环湖西路段)市政配套复位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5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 6 号线肿瘤医院站宾水道(卫津南路-环湖西路段)市政配套复位工程项目,包含内容:路灯的拆除及恢复、交通设施(道线、信号灯、隔离护栏、视频监控等)的迁移及恢复、园林绿化(行道树等)的恢复等;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350 万元,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 6 号线肿瘤医院站宾水道(卫津南路-环湖西路段)市政配套复位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地铁 6 号线肿瘤医院站宾水道(卫津南路-环湖西路段)市政配套复位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① 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②技术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 5 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响应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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