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净水厂第三方委托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净水厂第三方委托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净水厂第三方委托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WZ00078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47个厂站的污水、污泥、雨水、厂界大气、厂界噪声、除臭系统的取样检测工作。分别为:经开区净水厂(设计处理规模40万m³/d)、望塘净水厂(设计处理规模20万m³/d)、塘西河净水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m³/d)、北涝圩净水厂(设计处理规模6万m³/日)、长岗净水厂三期(设计处理规模10万m³/日)、西部组团净水二厂(设计处理规模20万m³/d)、西部组团净水一厂(设计处理规模10万m³/d)、肥东净水厂四期、肥东乡镇净水厂(梁园、石塘、长临河、桥头集、元疃、陈集、复兴、长乐共8厂)、庐江乡镇净水厂(白湖、泥河、龙桥、矾山、汤池、金牛、万山、郭河、同大、石头、白山、盛桥、许桥共13厂)、清一二三冲初期雨水调蓄池、巢湖净水厂(烔炀、黄麓师范学校、岗岭、城北、南岸、夏阁、柘皋、槐林、黄麓、散兵、中垾、银屏、坝镇、沐集、半岛、青山、平安共17厂)。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各项目进厂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9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47个厂站的污水、污泥、雨水、厂界大气、厂界噪声、除臭系统的取样检测工作。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分别为:经开区净水厂(设计处理规模40万m³/d)、望塘净水厂(设计处理规模20万m³/d)、塘西河净水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m³/d)、北涝圩净水厂(设计处理规模6万m³/日)、长岗净水厂三期(设计处理规模10万m³/日)、西部组团净水二厂(设计处理规模20万m³/d)、西部组团净水一厂(设计处理规模10万m³/d)、肥东净水厂四期、肥东乡镇净水厂(梁园、石塘、长临河、桥头集、元疃、陈集、复兴、长乐共8厂)、庐江乡镇净水厂(白湖、泥河、龙桥、矾山、汤池、金牛、万山、郭河、同大、石头、白山、盛桥、许桥共13厂)、清一二三冲初期雨水调蓄池、巢湖净水厂(烔炀、黄麓师范学校、岗岭、城北、南岸、夏阁、柘皋、槐林、黄麓、散兵、中垾、银屏、坝镇、沐集、半岛、青山、平安共17厂)。
2.11 合同估算价:367.2万元
2.12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本次检测内容含有57项,至少保证51项检测内容可以提供CMA检测认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检测费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工程的检测业绩或环境检测服务业绩。(检测内容至少包含: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污泥、厂界大气(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厂界噪音)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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