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1项目概况
班多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的班多峡口处。电站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07520km2,总库容1535万m3,年均发电量14.12亿kwh。该电站主要枢纽工程由左岸混凝土坝、泄洪闸、河床式电站厂房及右岸混凝土副坝、开关站以及对外交通公路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最大坝高为78.72m,正常蓄水位2758m。
每年汛期有大量漂浮物流入班多水电站库区内,漂浮物主要为树干、树根及杂物等。随着机组的发电运行,漂浮物会流入机组进水口并附着在主、副拦污栅上,会对造成拦污栅的堵塞,进而影响机组的正常运行,同时,还有可能对对机组的安全运行造成重大影响。为此,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对库区漂浮物打捞,旨在确保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班多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外运。
1.2.2主要工程内容
库区漂浮物打捞(含植物及各种垃圾、动物浮尸、树干、树枝等);库区漂浮物清运;打捞的漂浮物按照政府环保要求进行合规处理。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每年度项目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
班多水电站坝面、库区。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项目工期
(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5年2月起至2027年12月止。但承包方须在每年度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接受发包方的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方将不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
(2)每年度项目计划工期为2025年2月(2026、2027年1月)至2025(2026、2027)年12月15日(该项目在每年度计划工期内为非连续作业,每次作业时间按发包方通知要求执行,承包方需在接到发包方进站通知后2日内到站)。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对相关人员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合格证。
1.5业绩
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已完工的,在水库清理漂浮物项目的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至少能够反映出合同工作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等相关事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2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班多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的班多峡口处。电站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07520km2,总库容1535万m3,年均发电量14.12亿kwh。该电站主要枢纽工程由左岸混凝土坝、泄洪闸、河床式电站厂房及右岸混凝土副坝、开关站以及对外交通公路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最大坝高为78.72m,正常蓄水位2758m。
每年汛期有大量漂浮物流入班多水电站库区内,漂浮物主要为树干、树根及杂物等。随着机组的发电运行,漂浮物会流入机组进水口并附着在主、副拦污栅上,会对造成拦污栅的堵塞,进而影响机组的正常运行,同时,还有可能对对机组的安全运行造成重大影响。为此,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对库区漂浮物打捞,旨在确保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班多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打捞外运。
1.2.2主要工程内容
库区漂浮物打捞(含植物及各种垃圾、动物浮尸、树干、树枝等);库区漂浮物清运;打捞的漂浮物按照政府环保要求进行合规处理。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每年度项目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
班多水电站坝面、库区。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项目工期
(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5年2月起至2027年12月止。但承包方须在每年度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接受发包方的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方将不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
(2)每年度项目计划工期为2025年2月(2026、2027年1月)至2025(2026、2027)年12月15日(该项目在每年度计划工期内为非连续作业,每次作业时间按发包方通知要求执行,承包方需在接到发包方进站通知后2日内到站)。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对相关人员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合格证。
1.5业绩
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已完工的,在水库清理漂浮物项目的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至少能够反映出合同工作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等相关事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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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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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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