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服务 期 |
最低 管理费 |
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生活馆经营权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年 |
人民币1200000.00/学年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B.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 至 2025年01月21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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